京建发〔2017〕90号
各有关单位:
为适应建造方式创新及建筑市场发展,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,满足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的计价需要,我委组织编制了2017年《〈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——预算消耗量定额〉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》(以下简称“定额”),经审查同意,现予发布(查询下载网址:http://www.bjjs.gov.cn/bjjs/gcjs/zczjxx/304937/413306/index.shtml)。
本定额自2017年6月1日起执行。
本定额由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解释和管理。
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7年3月15日